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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
上海司法拍卖房黄浦区方斜路525弄2号1105室 |
货物重量: |
2000 |
出发地: |
上海 |
到达地: |
北京 |
运输方式: |
火车 |
运输价格: |
10000.00 |
发布日期: |
2018/11/6 14:57:11 |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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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竞买公告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0月29日10时至2018年10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市黄浦区方斜路525弄2号1105室(权证号:D04617,建筑面积:164.39平方米),居住,登记日期:2003年05月。土地证号:/号,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转让,综合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年/月。
起拍价:770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8年10月8日起至2018年10月25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统一定于2018年10月25日10:00—11:00时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涉及的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行政法规处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10月25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8年11月19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遇节假日顺延),如想提前支付拍卖余款,请在拍卖结束一周后前来办理,并在当天(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温州市车站大道温迪路东首)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为了即时到账,请到法院财务大厅直接刷卡缴纳拍卖余款,不建议通过支付宝付余款。如有企业用户需要转帐请咨询法院。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
联系人: |
王兆林 |
电话: |
02236889521 |
微信/QQ: |
531553930 |
手机: |
15216896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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