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故意伤害罪-zui好的刑事律师-货源信息-商友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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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源信息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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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杭州故意伤害罪-zui好的刑事律师 货物重量: 2000
出发地: 上海 到达地: 北京
运输方式: 火车 运输价格: 10000.00
发布日期: 2018/11/6 14:57:11 截止日期:
备注: 杭州故意伤害罪-zui好的刑事律师? 答:杭州故意伤害罪-zui好的刑事律师 在控诉方发表控诉意见后,辩护律师在审判长许可后发表辩护意见,辩护意见应针对控诉方的指控,从以下方面进行:   (一)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   (二)定罪是否正确、适用法律是否适当;   (三)诉讼程序是否合法;   (四)是否有法定、酌定的从轻、减轻处罚的理由;   (五)对案件的定罪、量刑发表意见和理由。  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时,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一)被告人不在作案现场或者没有作案时间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二)控诉方指控的证据,证明不是被告人所为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三)控诉方指控的证据不足,没有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四)控诉方或辩护方提供的证据,能证明属于下述情况,依据法律应当认定被告人无罪:   1、被告人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2、被告人行为系合法行为;   3、被告人没有实施控诉方指控的犯罪行为。   (五)其它依法认定被告人无罪的情况。   为被告人做从轻辩护的,辩护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告人犯罪的主观恶性较小;   (二)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   (三)具有自首、立功等从轻情节;   (四)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   (五)被告人身体状况不佳不宜羁押及家庭需要照顾;   (六)适用缓刑无社会危险性及已落实监管的;   (七)不属于罪行极其严重,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   (八)未成年人、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孕妇、精神病人不能判处死刑;   (九)未成年人、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精神病人、聋哑人的从轻、减轻处罚。 张涛律师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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