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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
倾倒物检测 固废检测 污染物检测 |
货物重量: |
2000 |
出发地: |
上海 |
到达地: |
北京 |
运输方式: |
火车 |
运输价格: |
10000.00 |
发布日期: |
2018/11/6 14:57:11 |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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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倾倒物检测 固废检测 污染物检测
中科检测罗工 3330600640
检测项目:易燃性鉴别/鉴定、腐蚀性鉴别/鉴定、反应性鉴别/鉴定、急性毒性鉴别/鉴定、浸出毒性鉴别/鉴定、毒性物质含量鉴别/鉴定,成分分析,重金属等指标从而判定是一般固废还是危险废物
检测标准规范: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GB5085.4-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GB5085.5-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
广州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中心成立于1958年10月)。根据中科院、国科控股(CASH)和中科院广州化学有限公司的总体战略和布局调整,分析测试中心转制为独立法人的第三方检测公司,于2011年3月7日完成了工商注册,变更为中科院广州化学有限公司以全资入股的子公司。经过50多年的发展壮大,目前已成为广东地区大型的第三方分析测试技术服务机构,具备广东省科技厅认可的科研成果检测资格,承担科技部化学化工行业分析测试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得到国家创新基金的支持,是广东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指定测试单位。中科检测通过中国计量认证(CMA、CMA-F)及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CNAS),可向社会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测试数据和结果。
中科检测罗工 3330600640
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使环境受到污染,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受到破坏,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其主要类型有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危害事故、固体废物污染事故、农药与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放射线污染事故及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区破坏事故等。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编辑
一、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三、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四、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1]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5.Ⅳ、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的;铀矿冶、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
6.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 |
联系人: |
欧阳工(13416436445) |
电话: |
02013416436 |
微信/Q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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