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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即将实行外国“疫苗护照”
 
信息来源:网络       信息发布时间 :2021/8/11 20:49:02

 

越南首都河内正在按照河内市人民委员会第17号指示落实社交距离措施。实施社交距离期间的河内市各大街小巷变得万籁俱寂,十分安静。

2021年8月6日,越南外交部领事部门发布了2974/LS-PL官方公文,指导检查和认可国外的新冠肺炎免疫证明和康复证明。

越南外交部正在与相关机构协调制定标准和认可机制,允许在越南直接使用外国的疫苗接种证书/疫苗护照,供有关部门考虑和决定。

领事部建议越南驻外使团进行以下工作:

1,免疫证明,新冠肺炎确认书的形式尚未正式引入代表机构:代表机构应执行领事认证程序或证明这是在越南入境使用该文件。

2,免疫证明书、新冠肺炎治愈证明书的形式已通过外交渠道正式推出:代表机构通知接种者直接带此证明书回国,该国机构将考虑和对比以采样的样本。

附件为认可的国家名单:随函附上通过外交途径介绍的国家名单,包括:波兰共和国、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大韩民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蒙古、阿曼、泰国、罗马尼亚、日本、新西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