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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东盟自贸协定”正式生效
 
信息来源:网络       信息发布时间 :2019/6/12 21:56:26

 

商务部近日通报,包括缅甸的在内的东盟成员国与中国香港签署的香港-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和《投资协定》已于本月(6月)生效。

据了解,此前,东盟与香港就订立《自由贸易协定》进行协商,于2018年5月签署香港-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和一份《投资协定》,内容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及技术合作、争端解决机制及其他相关领域。


在协定签署国中,老挝、缅甸、新加坡、泰国和越南等国家与中国香港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先期于本月11日正式生效。根据这项协定,香港及东盟成员国将根据产地来源规则相互消减或撤销源自协定签署国商品征收的关税。包括缅甸在内的签署协定国家的出口商在贸易中受惠,并为缅甸及相关国家开拓新的营商机遇。


协定中,缅甸、柬埔寨及老挝将于15年内撤销约65%关税税目的关税,并于20年内削减额外约20%关税税目的关税。同样的,文莱、马来西亚、菲律宾及泰国也将于10年内撤销约85%关税税目的关税,并于14年内削减额外约10%关税税目的关税;印尼及越南将于10年内撤销约75%关税税目的关税,并于14年内削减额外约10%关税税目的关税。


过去数年,东盟与中国香港之间的双边贸易及投资往来日益增加,在《自由贸易协定》的推定下,东盟与香港经贸关系将有望再创高峰。


另外,缅甸和其他东盟成员国,除了可在《自由贸易协定》中与香港特区实现关税互惠,建造自由营商环境,开拓广大商机。同样将于6月生效的《投资协定》也将有利于加强缅甸对香港和其他东盟过的贸易与投资往来。据悉,缅甸、老挝、新加坡、泰国和越南等国家与香港签订的《投资协定》将于6月17日开始生效。

根据《投资协定》,缅甸企业在中国香港和其他东盟成员国投资时可享有公平公正的待遇及全面的投资保障,可自由转移投资和收益。缅甸企业一旦因战争、武装冲突或类似事件被没收投资或面临投资损失,可按商定的标准获得赔偿,大大提高了缅甸企业对外投资保障。


东盟是亚洲发展迅速的贸易区,经济影响力以日剧增。当局相关资料显示,在中国“一带一路”经济建设中具有对外超级联系人角色的中国香港经济特区香港是东盟第四大外商直接投资来源地,其排在新加坡、美国和日本之后。仅2016年对东盟地区直接投资额就达到了99亿美元,较2011年增加218%,占东盟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10%。

同样作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缅甸,除了在地里位置上占有优势地位,且拥有无限的投资商机。《投资协定》的正式生效除了为缅甸企业走出去开拓发展商机,促进投资保障,也将有助于促进缅甸建立开放和包容度更高、法律制度和相关设施更加健全、完善的投资环境。而《自由贸易协定》正好迎合了当前缅甸政府致力于提高国产出口计划。协定生效有助于香港及东盟成员国加快响应“一带一路”战略计划,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在此过程中,缅甸国产出口将在海外获得更多市场和贸易商机,在扩大缅甸对外出口的同时获得关税收会带来的更大出口收益,进而同步带动缅甸国产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