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海关缩短货物申报期指令下月生效 |
信息来源:网络 信息发布时间 :2019/5/27 22:29:00 |
商报:由于海关局和利益相关者批准落实较短的货物申报和卡车司机登记的递交期,这将措施即将落实。 海关局在声明中说,海关局第18-2019号备忘录命令和海关局第05-2019号备忘录命令都将于6月1日生效。前者将缩短递交货物申报的期限,从原来的15天缩短至7天;后者是关于卡车司机登记的规则。 在相关的持份者在马尼拉市进行的公开咨询期间赞成海关局官员的措施后,两份备忘录命令都将在下周落实。 海关局长艺礼洛推迟了落实其命令是因为之前没有就此事进行公开听证会。他暂停了该2份备忘录命令,以讨论持分者的问题。 海关仲介商会要求推迟落实该两份备忘录命令,该团体声称在发出命令前,没有经过公开咨询。 在公开听证会上,艺礼洛说,海关局发出该两份备忘录命令的目的是“贸易便利化和提升税收”。 艺礼洛说:“海关局将对政府和利益相关方都更有利的命令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据海关局的公共信息援助处说,局长将发出经修改的备忘录命令。 根据4月26日发出的第18-2019号备忘录命令,它规定提交货物申报的15天期限在货物卸下货船或飞机之日起的15天内缩短至7天内。 该备忘录命令引用了海关现代化和关税法第407条(货物申报和提交期限),该法律条款规定:“提交货物申报的期限可根据要求,在有效的基础上再延长15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