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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起中老跨国离婚案引热议,法院网络开庭审理
 
信息来源:网络       信息发布时间 :2019/1/8 16:44:02

 

近日,鸡泽县人民法院利用微信视频,成功调解了一宗跨国离婚案。


2018年9月中旬,该院受理了原告康某与老挝国籍女子LATSAMY VONGLASAMY离婚纠纷一案。原被告双方经人介绍认识,并于2016年4月12日在河北省民政厅领取结婚证,后因语言不通、感情不和,经常发生争吵,LATSAMY VONGLASAMY于2018年3月14日经昆明机场出境回老挝,并表示要与康某离婚,不再回中国。


立案后,该案承办法官到鸡泽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查询LATSAMY VONGLASAMY的出入境情况,《口岸出入境记录详细信息》证实,该女子确已不再中国境内。承办法官遂通过微信方式与LATSAMY VONGLASAMY取得联系,LATSAMY VONGLASAMY在微信上向法官表示同意与康某离婚,但不能回到中国与原告康某办理离婚手续,同意采取微信方式向其送达法律文书。之后,法院承办法官采取微信送达的方式向LATSAMY VONGLASAMY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经查明,康某与LATSAMY VONGLASAMY婚后无子女及财产纠纷,且双方均同意离婚,事实清楚,意见一致。根据双方的调解意见,承办法官制作《调解协议》,通过微信送达被告LATSAMY VONGLASAMY,经其确认无误后,在《调解协议》下方签字、按手印,再采取微信方式送达给承办法官。


在康某在场的情况下,由合议庭组成人员一起与LATSAMY VONGLASAMY进行了视频通话,进一步确定同意离婚系康某与LATSAMY VONGLASAMY的真实意思表示。最后,承办法官根据原被告签字确认的《调解协议》作出民事调解书,原告康某与被告LATSAMY VONGLASAMY自愿离婚,一场跨国离婚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涉外离婚案件的出现,凸显了传统办案手段的弊端,为了解决当事人无法到庭应诉的困难,鸡泽法院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办案方式,运用“互联网+”审判模式,通过“微信+电话”实现法律文书送达、微信开庭、调解等方式创新,不断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既提升了审判工作效率,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减轻了当事人的各项负担,降低了司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