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劳工失业保险政策须知 |
信息来源:网络 信息发布时间 :2018/12/12 21:17:28 |
越南劳工缴纳失业保险金率相当于1%月薪,越南企业以劳工月薪基金的1%来为劳工缴纳失业保险金。 持有季节性劳动合同的劳工也要缴纳失业保险金。 持有季节性劳动合同的劳工也要缴纳失业保险金。 越南《刑法》修订法从今年1月1日起生效。值得一提的是,将对诈骗及不缴纳社保费、医保费和失业保险金等行径进行刑事惩处,罚款可达30亿元或被判10年有期徒刑。因此,劳动使用者与劳工须了解自己的权利及义务,避免违反法律规定、尤其是失业保险政策。 失业保险投保对象 根据规定,强制失业保险的投保对象是持有劳动合同或工作合同的劳工,包括: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有固定期劳动合同、季节性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满3个月至未足12个月)的劳动合同。对于劳工履行多个劳动合同的场合,持有首个劳动合同的劳工与劳工使用者有责任缴纳失业保险金。上述场合的劳工正在获享退休金,当家佣者就不须缴纳失业保险金。
2013年越南《就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失业保险金率和投保责任如下:劳工缴纳失业保险金率相当于1%月薪,企业以劳工月薪基金的1%来为劳工缴纳失业保险金。参与失业保险的劳工。国家辅助以劳工月薪基金的1%为其投保,由财政预算担保。
劳工使用者须缴纳失业保险金 在劳动合同或工作合同生效的30天内,劳工使用者须为劳工缴纳失业保险金。每月,劳工使用者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同时提取每名劳工的薪资以纳入失业保险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