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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4类土地须纳税立法议会通过
 
信息来源:网络       信息发布时间 :2018/11/19 23:28:19

 

国家立法议会15日花3个多小时二读审议土地和建筑物税条例草案后,于昨天(16日)表决通过该法案,法案内容明确4类土地用途必须纳税和税率,包括农业用途土地、住宅用途土地、商业及工业用途土地、荒地。上述这些土地的税收可以直接用于发展地方不用收入国库,而该草案于202011日起有效。

 

关于土地和建筑物税条例草案昨天获得国家立法议会二读、三读表决通过,审修委员会没有修改原草案,当完成二读审议后,接着进行三读审议和表决,最终以169票赞同2票弃权的结果获得通过。

财政部助理部长威素强调,土地和建筑物税条例草案将加强国家经济及财产税构架将符合国家标准,能够填补现有的税收漏洞,以合理利用土地及发展地方。这部法案使用了15年的立法努力,最于得以出台。


土地和建筑物税条例草案仍分为4种用途土地,包括:1、农业用途土地,如果价值超5000万铢,每100万铢要纳税100铢,前3年不用纳税,但已经是法人的大型农户必须立即纳税,如果土地价值不超过5000万铢则可以免税;2、住宅用途土地,价值不超过5000万铢,可以免税,如果价值超过5000万铢,每100万铢纳税200铢。拥有第2栋或以上住宅,每100万铢纳税200铢;

 

3、商业及工业用途土地,以阶梯式进行纳税,最高不超过评估价格的0.7%,但是医院、体育场、高尔夫球场、私立教育机构这些用途土地,放宽税率最高不超过评估价格的90%4 、荒地,税率占评估价格的0.3-3%,每3年必须增加0.2-0.3%,不超过27年或直到将荒地利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