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将“大赦天下” ?! |
信息来源:网络 信息发布时间 :2018/4/12 0:33:05 |
由于颁布了新的总统法令,表现良好并符合某些标准的囚犯可能会提前获得释放或减刑。 老挝国家主席本扬·沃拉吉最近颁布了第001号条例,详细规定了囚犯需要达到某些标准才能获得赦免。该法令规定了有关赦免事宜的更全面的原则,措施和条例。 此前,赦免是根据国家委员会主管赦免事宜发布的指示发放的。总统府赦免部门的一名高级官员昨天告诉万象时报说:“总统令更加详细,为赦免事件提供有用的参考。”赦免通常会在12月2日国庆日等重要场合获得批准。该条例适用于三类刑期:三年以上20年以下监禁,无期徒刑和死刑。 对三年以上、20年以下的囚犯设定了四项标准: ①表现良好,18岁以下和60岁以上的囚犯须服满刑期的三分之一 ②18-60岁的囚犯须服满刑期的至少一半。 ③支付一定数额的罚款和民事案件的赔偿金,除了由当局认证的贫困囚犯外。 ④囚犯不得成为惯犯、犯罪头目或犯下特别残忍罪行的罪犯。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人还必须符合四项标准才有资格获得赦免: ①表现良好,至少监禁10年 ②支付一定数额的罚款和民事案件的赔偿金,除了由当局认证的贫困囚犯外。 ③囚犯不能是惯犯、犯罪头目或者犯了特别残忍的罪行者。 ④被判处死刑的人也不得是惯犯、犯罪头目或犯下特别残忍罪行的罪犯。 法令还规定了从监狱释放的标准。 ①囚犯们一定表现良好。 ②被判处3年至20年以上刑期的,必须有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刑期。 ③被判处10年至20年以上刑期的囚犯必须服满两年或更短的刑期,而60岁或以上的囚犯必须服满一半的刑期。 ④他们还必须支付法院判处的罚款和民事案件的赔偿金,除了由当局认证的贫困囚犯外。 该条例反映了国家在为曾经的作恶者提供成为好公民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