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印度海关对出口提单、舱单提出新要求 |
信息来源:网络 信息发布时间 :2018/3/18 22:30:37 |
2018年4月1日开始,印度海关将实施新的通关要求,外贸货代企业需严格执行,否则货物运抵目的港后将无法清关,同时面临海关处罚! 按印度海关最新要求,所有出口至印度港口的货物(含印度内陆港),提单和舱单必须显示以下信息: 一、进口商的IE code; 二、进口商的GSTN number; 三、进口商的有效办公邮箱地址。 生效日期为2018年4月1日,以起运港装船日期为准。 【注意事项】 ● 目前实施范围仅限所有在NSA卸船的货载(含经 NSA 转 ICD) ● GST no.为15码,IEC no.为10码 - GST只要有跟政府注册的公司一定有 - IEC则是有进出口执照的公司一定有 - 两个都是很常见,印度客户肯定知道 ● 若提单上c/ & n/是货代,则无 IE CODE, 但货代的 HOUSE BL 上仍需注明三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