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公证这么办! |
信息来源:网络 信息发布时间 :2017/6/9 0:00:08 |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在经济、民事交往中,公证机构处于第三人的立场,与当事人之间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公证书又具有真实、合法的特点,而且不受人员、语言地域、行政隶属关系等左右,是国际国内通行可靠的法律文书。那么,在老挝如何办理公证呢? 一、老挝的哪些部门可以接受公证? 老挝公证的办理机构,是隶属于司法部门的公证处,如司法部的公证司,省或直辖市司法厅的公证局,县司法局的公证办公室。 二、哪些事项可以在老挝做公证? 1. 合同公证 2. 遗嘱公证 3. 夫妻婚前或婚后财产公证 4. 复印件效力公证 5. 签字或手印公证 6. 翻译件公证 7. 文件送交日期公证 8. 文件暂存及认定公证(如个人遗嘱) 9. 个人和相片一致性公证 三. 办理公证一般应提供哪些资料? 1.当事人身份信息 当事人为个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当事人为法人的,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投资许可证,行业准许证。除翻译件类公证外,办理其他种类公证时,当事人为个人的,需亲自办理,如为法人的,可授权个人办理(需有授权书) 2.所需公证资料的信息 所有需要公证的资料,应提供资料原件。 3.公证文件所涉及到的财产的信息 当事人为财产所有权人的,需出示财产所有权权属证明原件,当事人非财产所有人的,除财产权属证明外还需财产所有权属人的授权书。 四、如何认定无效公证? 1. 哪些人有权提出公证书无效的认定? 1.1申请公证的当事人 1.2因公证而受有损失的第三方 1.3 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 2. 公证无效应满足什么条件? 2.1 当事人没亲自办理或无权办理的公证; 2.2 所办理公证的文件不符合事实及合法; 2.3 公证员办理与自己、夫妻、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 2.4 使用虚假材料办理的公证; 2.5 被强迫或受欺骗办理的公证; 3. 哪些机构可以认定公证无效? 3.1在县公证办公室办理的公证,向省或首都司法厅申请 3.2在省或首都公证局办理的公证,向司法部公证司申请 3.3在司法部公证司办理的公证,向司法部申请 3.4向法院提起诉讼,认定公证无效。 4. 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公证书无效? 笔者意见: 在老挝,公证制度的执行情况,更多体现的是程序和形式需要,公证机构一般不会对需公证的文件的内容做实质性的审查,更多的是对当事人身份及文件所涉及的财产权属是否确属当事人的方面的审查。 同时,老挝对部分法律行为作出公证程序的要求,比如:《投资促进法》第29条对商业合作合同公证的规定,以及该法48条对股份转让合同进行公证的规定;《土地法》第13条对私人间的土地租赁合同需公证的规定;《国土管理办公室2007年的通知》对土地买卖、转让、抵押、继承合同需公证的规定;《老挝人与外国人结婚管理办法》第6条对老挝人与外国人结婚申请文件如为外语的,需翻译成老挝语,并经证明。《民事诉讼法》第103条提交法院的证据材料为外语的,需翻译为老挝语并进行公证。 在这里,我们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根据老挝法律的规定,合同生效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内容真实,二是内容合法。因此,合同具备这两个条件,不经公证,并不影响其效力,反之,不具备这两个条件的,也不会因为经过了公证而有效。当事人错认为对合同进行了公证,即当然符合法律规定而有效,是一种误解,对合同有效性的认定,最终还是要回归到两个基本条件上来,一是真实,二是合法,如此才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