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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网约车务实新政落地 为新物种留出探索空间
 
信息来源:txw       信息发布时间 :2017/1/2 0:02:57

 

深圳网约车务实新政落地 为新物种留出探索空间

 自12月2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正式颁布实施后,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和密切关注。

与此前深圳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版细则对网约车驾驶员要求大体不变,但对车辆的轴距、排量要求有所调整。相比北京、上海,深圳对网约车驾驶员准入标准的要求宽松得多,不限本地户籍,持有居住证者也可。

对此,滴滴出行方面回应表示,相较于征求意见稿,深圳的实施细则在吸纳各方意见基础上,朝着更合理和宽松的方向做了修改,这种创新性设计,考虑了网约车平台发展的实际情况,给予了新生事物发展的时间。滴滴将一如既往通过持续创新,加强规范管理,提升安全体验,为深圳市民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出行服务。

此外,业内人士认为,《意见》中推出的3年过渡期的创新性设计,给予了新生事物探索、发展的时间和空间,充分体现了深圳特区的创新、包容、务实的城市特质。

设置3年过渡期 网约车平台获得充足缓冲期

数据显示,目前深圳有60余辆万网约车。根据暂行办法,对已在深圳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和车辆的过渡政策,设置了3年的过渡期,而原征求意见稿为2年。这相比于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都相对更为合理、宽松。

3年过渡期的设置为网约车平台根据《意见》中的规定调整平台上运营的车辆与司机给予了充足时间。

驾驶员持有居住证也可运营 网约车数量得以保证

相比之前征求意见稿,《意见》中网约车驾驶员准入条件基本没有调整。驾驶员需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驾龄满三年;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等。

相对于本市户籍,居住证的准入条件在很大程度上保证网约车平台上运营车辆的数量。

根据滴滴官方此前提供的数据显示,在要求只有具有当地户籍的司机才能参与网约车运营的上海,已激活的41万余名司机中只有不到1万名拥有本地户籍。北京亦是如此,虽然滴滴没有透露北京的数据,当根据乘坐经验推算,满足京籍京牌要求的网约车司机也非常有限。

调整车辆准入标准 排量要求变宽松

《意见》对深圳市网约车车辆准入条件做出了相应的调整,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条件由原来的“本市登记注册的5座以上7座以下乘用车”,改为“本市登记注册的7座以下乘用车”。登记注册的车辆所有人为企业或者个人,且车辆在检验有效期内。车辆行驶证载明的注册日期至申请之日未满2年。

车型准入条件方面,《意见》要求燃油小汽车轴距2700毫米以上、排量1750毫升以上、达到深圳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纯电动小汽车轴距2650毫米以上,混合动力小汽车轴距2700毫米以上。

而此前征求意见稿则要求,燃油车辆轴距2700毫米以上、排量1950毫升以上、达到深圳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车辆轴距2700毫米以上、排量1750毫升以上且发动机功率110千瓦以上、达到深圳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纯电动车辆轴距2650毫米以上、续航里程250公里以上;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车辆轴距2650毫米以上、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50公里以上。

对比而言,正式版细则对燃油车、纯电动车轴距规定没有变化,燃油车排量要求降低,纯电动小汽车没有了续航要求,混合动力小汽车轴距要求虽然提高,但取消了续航要求。

社会各界点赞深圳网约车新政 新物种获得探索空间

近年来,深圳互联网发展势头迅猛,发展势头远超上海、广州,直逼北京。

据《深圳新闻网》报道,互联网从业者普遍认为,之所以选择在深圳开创事业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当地政府的政策对IT产业非常支持,市场化程度高,政府对于企业干预很小,国际交流比较容易。

如今,深圳人口突破早已突破千万,迈入千万人口城市之列。相比于其他同样是千万级别人口的一线城市,深圳的交通状况明显要好很多。

《晶报》报道称,深圳网约车地方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布之后,从普通市民、专家学者,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圳各界展开了充分讨论。讨论过程中,深圳相关政府部门也积极回应,为特区民主参政议政做出了有益尝试。

而且,针对深圳网约车管理立法,深圳市法制办专门举行了一场微信听证会,6名网约车企业代表、6名深圳巡游出租车企业代表、80名市民代表共92名听证会代表,对于各方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深圳市交委在现场也一一进行了回应。其中,对“已在深圳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和车辆”的过渡政策,深圳在细则征求意见稿中给了两年时间。这一时限引发了参会者的广泛讨论。

市民代表张敏华认为,这要看关键问题的改善步伐。

“比如前面提及的年限及排量,如果能有效改善,不需要2年时间,如若不然,设置了缓冲期也没有意义。”他补充说,如果大家都被砍掉,可能大部分会转回黑车司机。

对此,深圳市交委现场回应表示,征求意见稿对过渡期的规定,主要考虑现有部分存量车型不符合政策,需要设定过渡期以便于存量网约车的车辆更新。如过渡期过短,不利于运力的平稳过渡;如过渡期设置过长,不符合网约车与巡游车错位发展的政策导向,也会导致原有网约车与新增网约车之间的不公平竞争。

深圳市法制办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的举措,体现了深圳的创新特质和城市的包容特质,尤其是对于当地的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高科技行业发展,有很好的标杆和示范效应。

据《南方网》报道,业内人士认为《意见》中推出的3年过渡期的创新性设计,给予了新生事物探索、发展的时间和空间。

此次,深圳为“共享经济”在交通领域代表的网约车,提出了更为合理和实际的过渡期解决方案,其实也是希望网约车在深圳的发展,能够进一步减少车辆资源、道路资源占用,为深圳未来交通提供更具前瞻性的解决方案,并且为城市未来发展提供更多的环保助力。

交通专家指出,深圳的网约车实施细则,为“互联网+”交通行业发展,留出了新生事物探索的时间和空间,这与深圳支持互联网创新的做法一脉相承,符合深圳一贯的包容、创新、务实的城市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