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发布实施指数熔断公告 |
信息来源:网络 信息发布时间 :2016/1/4 21:54:51 |
深交所发布公告称,沪深300指数较前一交易日收盘首次下跌达到或超过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所自今日13时33分起开始实施指数熔断,指数熔断持续至收市,今日不恢复交易。实施指数熔断的证券品种包括股票、基金、可转换公司债[0.05%]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指数熔断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 本所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交所1月4日发布公告,沪深300指数今日13时12分较前一交易日收盘首次下跌达到或超过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所决定,自2016年01月04日13时12分开始实施指数熔断,自2016年01月04日13时27分起结束本次指数熔断。 本次实施指数熔断的品种包括股票、基金、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但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以及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除外。 上证50[-6.21%]ETF期权同步暂停和恢复交易。 上交所所提醒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上交所两次熔断公告截图
深交所两次熔断公告截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