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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阅:85211413/回:0)一文带你了解丹麦国情丹麦位于欧洲北部波罗的海至北海的出口处,是西欧、北欧陆上交通的枢纽,被人们称为“西北欧桥梁”;拥有对格陵兰和法罗群岛的主权;面积43096平方公里(不包括格陵兰和法罗群岛),海岸线全长7314公里。 丹麦自然资源匮乏,除石油和天然气之外其他矿藏很少;北海和波罗的海为近海重要渔场。丹麦属温带海洋性气候,冬暖夏凉,降水丰富,全国气候温和平稳,年降水量比较均匀。 截至2018年3月底,丹麦人口合计578.1万,约占欧盟28国人口的1.1%,其中87%为城市人口,90%为丹麦本地人,华人约1.05万。官方语言为丹麦语,英语为通用语言。 丹麦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王国之一,公元985年形成统一王国,14世纪走向强盛,15世纪末开始衰落;1849年建立君主立宪政体,1949年加入北约,1973年加入欧共体。丹麦培育了以童话闻名于世的著名作家安徒生、原子物理学家尼尔斯.玻尔等世界文化名人和科学家,到目前为止共有13位丹麦人获诺贝尔奖。 丹麦是世界瞩目的高福利国家,多次被评为全球“幸福指数最高的国家”,经济贸易发达,贫富差距在发达国家中最小,社会和谐稳定。丹麦芭蕾舞蹈、建筑、工业设计等世界闻名。 对外资的吸引力 宏观经济: 丹麦是开放式小国经济,工农业都很发达,服务贸易使得外贸连续多年总体保持顺差。2017年,经济增长2.2%,通胀水平和失业率持续低位,人均收入在欧盟国家中保持前列; 政府财政收入11343.2亿丹麦克朗,财政支出11128.6亿丹麦克朗;全年平均失业率为4.3%; 丹麦第一、二、三产业占GDP的比例分别为1.4%、22.5%和76.1%;消费、投资和净出口占GDP的比例分别为46.8%、20.4%和6.8%。 丹麦的债务结构合理,是国际上为数不多的长期保持3A信用评级的国家之一,外债不受IMF等国际组织限制。2017年国际评级机构标普、穆迪、惠誉分别对丹麦主权信用评级为AAA/A-1+、Aaa、AAA/F1+,均展望为稳定。 基础设施: 截至2017年底,丹麦公路总长74558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255公里,拥有发达、完善的公路交通网络,可迅捷地通往北欧地区各大市场;铁路里程2560公里,铁路网密度为每1000平方公里国土拥有铁路60公里。 丹麦共拥有23座机场,包括4座国际机场,位于首都的哥本哈根机场是欧洲四大机场之一,为北欧地区的重要空运枢纽,也是斯堪的纳维亚地区最大的机场。丹麦水运发达,海运肩负着主要的对外贸易运输,拥有146个海港,其中1/4的港口年货物吞吐量达到50万吨,占海运货物总量的90%,水路总长为400公里。 丹麦拥有欧洲最先进的通信设施和数字化网络,根据欧盟2017年“数字社会经济指数”排名,丹麦社会经济的数字化程度位居欧洲第一。 2016年丹麦全年电力产量28930千兆瓦时,净进口电力5057千兆瓦时。全国共有大小6000个发电厂,主要使用煤、风能、天然气、生物沼气发电,其中风力发电占42%。丹麦政府提出,到2050年彻底告别化石燃料,能源需求100%由清洁能源提供。 中丹经贸: 丹麦目前是中国在北欧地区第二大外资来源国和贸易伙伴、第三大技术转让方。早在1974年,中丹双方签署了《海运协定》,1979年双方签署了《经济技术合作协定》,1980年起中丹两国建立经贸联委会制度,1985年签订《关于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的协定》,至今,双方共签署多项事关各领域发展的重要文件;中丹两国保持了良好的经贸合作关系,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丹货物贸易迅猛增长。据中国海关统计,2017年双边贸易额107.2亿美元,同比增长11.1%,丹麦产品在中国的市场增长潜力巨大。 丹麦对中国投资始于1982年,截至2017年底,丹麦在中国投资企业共992个,实际投资40.4亿美元;投资项目57个,实际投资金额8.2亿美元;主要集中在医药、制造业领域,主要投资地区为东部地区。丹麦在可再生能源、制药等领域拥有世界领先技术,双边科技合作潜力巨大。 外国投资优惠政策 一般而言,外国公司在丹麦设立企业,享有与丹麦本国公司同等待遇,无特殊优惠政策。但丹麦政府为鼓励外国公司投资某些领域特推出以下举措: 鼓励创办科技创新企业,为创业者提供赠款资助、为外商投资的高风险研发项目提供贷款和担保等;鼓励投资农、牧、渔业及食品加工业,丹麦政府对此领域的创新开发项目给予一定的项目补贴; 提供特殊的出口信贷保险,丹麦出口信贷协会、丹麦出口融资公司、丹麦出口推广协会等机构均为丹麦公司(包括外国公司在丹麦设立的公司)开展出口业务提供信贷支持; 资助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领域的科研开发,丹麦政府为在能源领域的研发项目提供赠款资助,某些消耗大量能源的公司还可以申请补贴来支付其环境税; 从1998年开始,丹麦还免除投资型公司汇出红利的预扣税款和丹麦公司所收到红利的税款等。总体来说,丹麦对外国投资持鼓励态度。 投资合作注意事项 国外企业到丹麦投资合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注意: 一是投资方面:做好投资前的准备工作、灵活利用当地融资机构、审慎做好投资行业选择、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 二是贸易方面:充分了解贸易伙伴,规避贸易风险;讲质量守信用,尊重知识产权;与丹麦商协会建立联系,优选贸易渠道。 三是承包工程方面:熟悉审批程序和要求、严格遵守当地工程法规。 四是劳务合作方面:注意丹麦方面政策法规要求、注意遵守本国相关法规并加强自身管理。 五是要防范投资合作风险:在丹麦开展投资、贸易、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事前要调查、分析、评估相关风险,事中要做好风险规避和管理工作。建议企业积极利用保险、担保、银行等保险金融机构和其他专业风险管理机构的相关业务保障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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