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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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等级:专家教授
  • 2020/3/20 16:14:18
  • 楼主(阅:39719048/回:0)防护服如何出口?




    2004年,FDA认可了美国国家标准学会/美国医疗器械促进协会标准ANSI/AAMI PB70《医疗保健设施中使用的防护服和防护布的液体阻挡层性能和分类》。企业申请上市前登记,一般都需要根据ANSI/AAMI PB70对防护服进行性能测试。


    欧盟


    须获得欧盟CE认证,并符合技术法规:(EU)2016/425


    2016年3月9日,欧盟通过了个人防护装备(PPE)法规(EU) 2016/425,该法规撤销并替代了PPE指令89/686/EEC,于2018年4月21日正式实施,并指出2019年4月21日之后投放市场的产品必须满足(EU)2016/425中所有的要求,该法规覆盖防护服、呼吸防护设备、手套等防护产品的安全监管。此期限,出口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须重点注意。


    根据法规(EU)2016/425第8条,出口欧盟的防护服制造商需要:


    确保其产品符合法规附件Ⅱ列出的基本健康及安全要求;


    撰写法规附件Ⅲ所述的技术文件;


    进行适用的合规评估程序;


    撰写欧盟合规声明;


    按照法规在产品贴附CE标记;


    在个人保护装备标明制造商的名称、注册商号或注册商标、地址等;


    确保个人保护装备附有类型、批次或序列编号,以便识别;


    撰写使用说明,与个人防护装备一并提供。说明书必须包含制造商的名称及地址,以及可以连接到欧盟合规声明的互联网址。若欧盟合规声明是随个人防护装备附上,说明书则无需包含互联网址。


    个人防护装备投放市场后10年内,制造商必须保存其技术文件及欧盟合规声明。


    日本


    如果需要投放市场产品必须满足日本的Pharmaceutical and Medical Device Act (PMD Act),在PMD Act的要求下,TOROKU注册系统要求国外的制造商必须向PMDA注册制造商信息。


    日本的政府机构主要是制定法律法规和进行宏观管理,具体业务工作很多都交给各类行业协会来做。防护服涉及的主要行业协会为日本安全设备协会(JSAA)和日本防护服协议会(JPCA)。


    日本安全设备协会(JSAA)网址:


    http://jsaa.or.jp/


    日本防护服协议会(JPCA)网址:


    http://bougofuku.net/index.html


    日本医药品和医疗器械综合机构(PMDA)网址:


    www.pmda.go.jp


    韩国


    韩国医疗器械准入的法规门槛,基本分类为I、II、III、IV类,持证为韩国公司(License holder),韩国收货人需要到韩国药监局Korea Pharmaceutical Traders Association. 提前备案进口资质(没有不行)网址:www.kpta.or.kr


    2020年1月15日,韩国劳动部2020-35号公告《防护设备安全认证通知》内给出了化学物质防护服、防尘口罩等性能标准和测试方法。根据《防护设备安全认证通知》内的防护服性能标准内容,防护服共分为六大类(其中第一类又分为5小类),类别见下表:



    澳大利亚


    须通过澳洲的TGA注册,TGA 是Therapeutic Goods Administration的简写,全称是治疗商品管理局。澳大利亚对医疗器械分为I类,Is and Im,IIa,IIb,III类,分别为豁免、备案和注册。无论哪类医疗器械,其上市销售前必须得到澳大利亚政府的准许,符合医疗器械的基本要求,按照符合性审查程序进行审查。


    特别提醒:澳大利亚已与欧盟达成互认协议。这意味着,合格评定证书由TGA颁发的也被欧盟认可,TGA也认可欧盟CE认证。已获CE认证的用户,可提交CE证书及相关资料,获得TGA证书。


    如果产品已经注册或备案,制造商更换经销商对其没有影响。对国外产品进行注册审批后,每年还要常规注册一次,说明产品型号、性能及质量有无变化。TGA 全权负责对医疗器械的符合性评价,并收取一定费用,相关费用金额可参见 TGA的网站。


    澳大利亚治疗商品管理局(TGA)官网网址:


    www.tga.gov.au


    2002年《医疗器械法规》下载链接:


    https://www.legislation.gov.au/Series/F2002B00237


    各国防护服生产技术标准






    日本防护服技术标准


    日本关于个体防护标准是归类于日本国家标准中的医疗安全用具T类标准的劳动安全范畴,其中JIS标准是日本国家级标准中最权威、最重要的标准,属于非强制性标准。但如被日本法律引用,JIS标准可成为强制性标准。


    对于出口日本抗击新冠病毒防护服的标准说明:


    JIS标准中涉及防护服的有45个标准,其中日本JIS T 8122:2015(预防危险生物制剂的防护服)将化学防护服标准与抗感染防护服标准相结合,其引用核心标准为JIS T 8115(化学防护服)、JIS T 8060(防止接触血液和体液的防护服-关于防护服材质对血液和体液的耐渗透性能的测定方法-使用人工血液的试验方法)、JIS T 8061(防止接触血液和体液的防护服-关于防护服材质对血液媒介性病原体的耐渗透性能的测定方法-使用Phi-X174噬菌体的试验方法)。故符合日本JIS T 8122:2015标准的防护服可适用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医疗和救治,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可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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