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一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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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等级:专家教授
  • 2019/7/18 20:58:14
  • 楼主(阅:82564376/回:0)为母复仇的张扣扣,要是在美国能否获得一线生机?


    普罗大众对待正义的态度就像对待上帝。


    当我们谈起他时人人说好,甚至还会有无数仁人志士站出来,声称愿意为其献出一切,包括生命。


    可当他真的降临人间的时候,也许我们还未必能准备好去迎接。


    母亲坟前浊酒一杯,手刃杀母仇人祭拜,这样的故事似乎更应该出现在金庸先生的小说里,或者是《水浒传》英雄上梁山之前的情节。


    故事的男主角张扣扣,在昨天执行了死刑。


    他曾经光荣服役,作为一名七尺男儿,也算做到了忠孝两全。只可惜在现代的法治社会,这样以身试法的正义不该成为榜样。


    在一个公平而理想的世界中,不应该出现更多的张扣扣。


    美国堂弟杀人复仇,未被判死刑


    杀人凶手被受害者至亲寻仇杀死的故事,在共享报仇雪恨这一思维的人类世界中并不少见。


    2016年5月8日,美国俄亥俄州托莱多市,一位名叫小泰利.霍平斯(TellyHopings,Jr.)的男子枪杀了当地另一名男子尤金.布莱克曼(Eugene Blackman)。完成谋杀后,霍平斯欲开车逃跑并丢弃枪械,但很快被当地警察抓获归案。


    尽管杀害对象已经毙命,但被捕的霍平斯依然没有平息怒气。在警局里,他对着审问他的警探大叫:


    那个家伙当着我堂兄孩子们的面把他杀了,而且杀了人的当天,他还有脸到医院来看!这还有什么好说的?只是我这回倒大霉了,看不到我的孩子们长大成人了。”



    小泰利.霍平斯(中)


    据霍平斯向警方的供述,他的堂兄罗尼.霍平斯(RonnieHopings)于2016年3月16日被布莱克曼枪杀,而且案发之后布莱克曼“逃之夭夭”,且后来没有坐过牢。


    被害人被杀的当晚,布莱克曼还出现在被害人被送往的医院,这让霍平斯怒不可遏,杀意顿起。


    根据凶案现场提供的监控录像,霍平斯慢慢靠近正在和其他人谈话的布莱克曼,并对着他的背连开了五枪,四枪命中。布莱克曼倒在路边,最终因失血过多而死。


    成功得手的霍平斯将杀人的手枪丢弃,钻进一辆小汽车疾驰而去,但后来因为超速而被路上的警察拦下。最后警察经过现场凶手特征的比对,以及汽车后备箱里与手枪序列号相符的枪套,逮捕了霍平斯。


    2018年1月,霍平斯以故意杀人罪等四项罪名被俄亥俄州卢卡斯镇普通法院起诉。为了争取宽大处理,霍平斯主动提出了有罪抗辩。


    最终法院撤回了包括篡改证据罪在内的三桩指控,并判处霍平斯终身监禁,在入狱18年后可获得假释资格。


    然而,尽管罪有应得的霍平斯得到了相对而言比较严厉的处罚,但却依然无法抹去布莱克曼家人心头的阴影。


    同样作为当事人堂亲的谢丽莎.布莱克曼(Shirlisa Blackman),被害人布莱克曼的堂妹——她在霍平斯受审的法庭上声称,等待案件审理的两年来自己一直在吃抗抑郁药,对于2016年母亲节堂兄所遭遇的不幸而感到痛心。


    霍平斯也被这一场面触动,他向布莱克曼的家人们低下头来真诚道歉。


    但是对于审理此案的法官加里.库克(GaryCook)而言,这一切都是没有意义的。


    “他还有很多更加普适的方式解决这样的冲突与不和,但他偏偏选择了杀人。这种行为是一点意义也没有的。”


    中美死刑法律相异,偿命非良策


    同样是亲人被杀,同样是主动认罪,但张扣扣和霍平斯完全不同的获刑结果,非常直观地体现了中美两国死刑相关法律在条文精神与执行方式上的差异。


    众所周知,美国有关死刑的法律都是由各州政府自行制定,但基本所有的美国州法律都规定,只有犯下极度恶劣谋杀罪行的罪犯才可被判处死刑。


    霍平斯谋杀案件的发生地俄亥俄州尚未废除死刑,因此霍平斯只是获得了相对较轻的刑罚,并不是无法被判处死刑。



    美国各州死刑合法情况,红色州区死刑合法,蓝色州区死刑不合法


    然而就算对于可以被判处死刑的罪犯,法庭也要经过两个审判阶段,才能决定该罪犯是否被判处死刑。


    第一阶段是美国法庭陪审团裁定阶段。


    在美国名扬天下的陪审团制度中,原告与被告需要对由法庭挑选的9位(俄亥俄州数目)美国公民组成的陪审团各显神通,用各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方式,分别用可靠的证据说服陪审团被告当事人有罪/无罪。



    在此过程中,法庭仅担任裁判性角色,负责对双方陈述的内容进行审查和校正,避免出现与法律条文相悖的司法行为。


    在双方陈述完毕之后,由陪审团决定被告当事人是否有罪。


    如果有罪,则进入量刑阶段;如果无罪,则被告当事人就能免于牢狱之灾。


    陪审团司法制度以其公正公开的执行程序与双方灵活的抗辩空间两个优势,成为美国刑事与民事诉讼流程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著名的辛普森杀妻案,就是美国陪审团制度与美国高度重视保护人权的法律条文相结合产生作用的结果。


    而且就算陪审团判定被告有罪,司法流程进入量刑阶段,要让陪审团作出执行死刑的决定也是相当难的。


    比如最近章莹颖一案的犯罪嫌疑人克里斯滕森若要被判处死刑,其条件是陪审团所有人全票通过死刑,无一例外。一旦其中一人不支持判死刑,克里斯滕森就不会被执行死刑,而是被判处终身监禁。


    因此,死刑在美国各州都属于极刑,不到万不得已绝不会轻易使用。


    霍平斯由于主动向司法机关承认自己有罪,因此便略过了陪审团判定罪行是否成立的流程,直接进入了刑事法庭量刑阶段。


    而他主动承认有罪以换取宽大处理的做法,就已经是让他远离死刑的一大步。此时的他最有可能面临的基本就是终身监禁,最后值得讨论的部分就只剩下申请假释的年限问题。


    设想如果张扣扣的案例发生在美国,他主动自首并承认有罪,那么在刑事法庭上就会得到相当程度的宽限考虑——至少可以说他离万恶不赦且拒不认罪之人所获的死刑是远了很多了。


    而且就案件报道期间国内舆论的风向,加上张扣扣辩护律师那封文采飞扬的辩护陈词,从国家公民当中挑选组成的陪审团一定会非常轻易地偏向张扣扣一方。不仅极难出现全票通过死刑的情况,甚至有可能在第一审判阶段判张扣扣无罪。


    有网友对张扣扣作出评价:



    总之不管哪种情况下,对于美国司法制度下的张扣扣而言,死刑执行的可能性的确可以说是小到足以忽略不计。


    因此不同于中国“杀人偿命,天经地义”的法律精神与民众思维,美国法律对于人权尤其是生命权利的保护是高于一切的,因此对于死刑的判罚尤是慎重。


    而且,就如同库克法官所说,以杀人为解决方式的报仇是完全没有意义的——这也正应了中国人总说的那句老话,“冤冤相报何时了”。


    张扣扣说,他最大的杀人动机就是当年王正军过轻的判罚结果。


    后续:


    张扣扣被执行死刑,这是一个悲剧人物,1996年,张扣扣只有13岁,因为宅基地纠纷问题,眼睁睁的看着母亲(汪秀萍)被邻居活活砸死。13岁,正是需要母爱,依恋妈妈的时候,没有了妈妈,家也就凉了,从此一颗仇恨的种子在他心里种下。


    7月17日上午,张扣扣被执行死刑。张扣扣父亲张福如:他们执行了火化,在火葬场,让我把骨灰匣子拿回来,我没要。我不服气,我永远不要。







    侬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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