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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阅:79531607/回:0)古印度人是怎么区分社会地位的印度的名称起源于印度河。中国汉代史译成“身毒”或者“天竺”,直到唐代才改译为“印度”。 古印度是人类文明的发源地之一,她和中国、埃及、巴比伦并列为四大文明古国。勤劳的印度人民,曾经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明。但是几千年来,印度的社会发展一直比较迟缓。这其实和她本国的社会制度有密切关联。 自20世纪20年代起,印度河谷先后发现几个古代城市遗址。著名的有哈拉巴和摩享佐.达罗,因此统称哈拉巴文化。哈拉巴文化存在年限约为公元前3千年中叶到公元前2千年中叶。历史学家认为,哈拉巴文化的创造者就是印度原始居民达罗吡荼人。 印度大约在3500年前的早期吠陀时代,当雅利安人进入印度大陆时,他们用“雅利安人瓦尔那” 和“达萨瓦那”名称把入侵的雅利安人和土族分开来了。 在梵语中雅利安人的意思是“高贵者”。随着氏族制度形成,雅利安人内部贫富分化的结果,在雅利安社会形成了一个等级制度。这就是种姓制度形成。在种姓制度下,人分成四等。 婆罗门是僧侣贵族,主要掌管神权,占卜祸福,垄断文化和报到农时季节,在社会上地位最高。 刹帝利是雅利安人的军事贵族,包括国王以下的各级官吏,掌管国家神权之外的一切权力。 婆罗门和刹帝利这两个高级种姓,占了古代印度的大部分财富。而吠舍是古印度的普通劳动者,也是雅利安人的中下层,包括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他们必须向国家缴税,供养婆罗门和刹帝利贵族。 首陀罗是指那些失去土地的自由民和被征服的达罗吡荼人,实际就是奴隶。所从事的职业就是养猪、做佣人、抬尸体等。 各个种族职业世袭,互不通婚,以保持严格的界限。不同种姓的男女所生的子女被看成贱民。贱民不在四种姓之内,最受鄙视。 为了维护种姓制度,僧侣宣扬把人分四等级完全是神的旨意。在婆罗门的经典《吠陀》中,婆罗门把种姓制度的出现用神话解释。因此奴隶主制定了很多法律,其中最典型的是《摩奴法典》。法典首先确认婆罗门是人世间一切的主宰。而首陀罗只能无条件的为其他种姓服劳役。首陀罗不能有私人财产,不能对高级种姓任何不敬。婆罗门和刹帝利有权夺取首陀罗的一切。为镇压低级种姓吠舍、首陀罗反抗,摩奴法典还设置了很多残酷刑法。比如低种族如果用身体触碰到高级种族,就必须将那部分肢体斩断。手碰了断手,脚接触了断脚。 《摩奴法典》还对各个种姓衣食住行都做了规定。规定不同种姓的人,不能在同一个房间吃饭,不能同一口井喝水。严格禁止不同种姓的人通婚等。 每个种姓都有自己的机构,处理有关种姓内部事务,本种姓的人严格遵守《摩法宝典》及传统习惯。如有触犯者,轻则由婆罗门祭司处罚,重者被开除种姓之外,成为贱民。 印度的种姓制度实质是一种阶级制度。因种族制度的存在,造成印度社会发展迟缓的重要因素之一。印度自古代到近代,经过几种社会形态,但种族制一直没间断过。成为历代剥削阶级的统治工具。直到1950年种族制才被废除,但是现代印度社会中的种姓制度的残余任存在。 由于鲜明的阶级关系被掩盖在等级划分之中,因此容易模糊阶级界线,在劳动人民之间的制造隔阂和对立,不利于团结对外。此外种族制度实行职业世袭,把生产限制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从美是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它基本的特点是职业世袭、内部通婚、宗教法律森严、法律不平等。一个人的出生,决定了一生的命运,怎么可能发挥好个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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